110個人申請面試場次調整申請 已受理名單如下~
請考生確認是否收到回信確認
有部分應補件 或檔案不符本系應考須知要求之考生
請盡速於本系第二次公告前處理
若有考生確於申請時間內寄交申請表
且檔案符合本系應考須知要求
但未被列於名單內者
請盡速重新寄送申請表 另附上前次申請寄送時間之截圖證明
並來電確認
110個人申請面試場次調整申請 已受理名單
准考證號
10123704
10093418
10060136
10174602
10124516
10114335
1016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