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口試申請自 11/1-11/30 止】
1、請上傳「指導教授意見審查表」。
2、檔案命名格式:學號_姓名_指導教授意見審查表。
3、紙本自行留存。
以阿拉伯數字回答即可。
務必確認教室借用登記狀況,完成教室借用登記,再填寫。
請寫口試「時間」,勿填寫口試「時段」,並以「24小時」時間制填寫,例「13:00」。 O 13:00 X 13:00-15:00
↓↓↓ 以下填寫【指導教授】資料 ↓↓↓
若為「雙指導」者,請續填下方「【指導教授姓名(本系專兼任/外系/他校)】」欄位
填寫應包含學校、系所與學位名稱。
↓↓↓ 以下填寫【雙指導教授】資料 ↓↓↓
無「雙指導」者,則忽略此區塊,從「口試委員 1 」項目續填。
1、請上傳雙指導之教授簡歷(可截圖任職單位網頁之個人簡介)。
2、檔案命名格式:學號_姓名_雙指導教授簡歷_雙指導教授姓名。
↓↓↓ 以下填寫【第1位口試委員】資料 ↓↓↓
請依序將不同口試委員資料填入,指導教授資料無須填寫,雙指導教授亦同。
1、請上傳口試委員簡歷(可截圖任職單位網頁之個人簡介),再以紙本繳交至系辦。
↳(本系專兼任免繳紙本)
2、檔案命名格式:學號_姓名_口試委員簡歷_口試委員姓名。
請確認口試委員交通方式,若為開車前往,才需填寫!!!
↓↓↓ 以下填寫【第2位口試委員】資料 ↓↓↓
↓↓↓ 以下是同學輸入的口試申請資料,請確認資料輸入無誤後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