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第二學期徵聘專任教師(教授級)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5學年度第2學期
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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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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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教授職級 |
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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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及 資格 |
一、應符合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人文藝術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有關本次「教授」職級資格甄選要件如下: (1)具有具有中華民國「教授」教師證書。 (2) 曾擔任大學校院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主管。 (3) 擔任本系系主任之意願。 二、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三、申請教師之專長需符合本系領域之需求。 四、專長取向分類,有關5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之門檻要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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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長 |
本系課程領域如下,擇一領域詳列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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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科目 |
105學年度課程架構表如下,請依應試專長領域詳列可教授科目 EMBA在職碩士班:課程簡介及課程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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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 手續 及 應徵 期限 |
一、檢附資料: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恕不接受補件。以上應聘資料不寄回,重要資料敬請自行備份。 二、應徵方式 凡符合以上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6年2月13日(星期一)止,請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授級專任教師,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郵寄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聯絡人及電話:(02)6639-6688分機62049 林欣樺小姐 三、徵選方式:1.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參與面試) 2.面試(通過者另行通知參與教學演示及研究發表) 3.教學演示及研究發表 **徵選結果通知採書面郵寄為主,系網公告為輔;敬請各位應試者在填寫通訊地址時務必留下常用且正確聯絡地址及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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