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6學年度第1學期 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專任教師甄選公告(管理領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106學年度第1學期 專任教師甄選公告(管理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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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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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 |
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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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及 資格 |
一、應符合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人文藝術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有關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資格要件。 二、助理教授應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獲有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或相當博士等級之文憑並有專門著作(或作品、展演、成就證明、技術報告相關資料)者。 (2)曾任講師3年(含)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或作品、展演、成就證明、技術報告相關資料)者。 (3)具有助理教授教師證書。 三、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四、申請教師之專長需符合本系領域之需求。 五、應符合本校「人文藝術學院新聘專任教師作業規定」、「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依各專長取向分類,有關5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之門檻要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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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長 |
經營管理與行銷領域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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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科目 |
大學部二年級科技管理、大學部二年級生產管理、大學部二年級財務管理、大學部三年級專案管理、大學部四年級服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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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 手續 及 應徵 期限 |
一、檢附資料: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恕不接受補件。以上應聘資料不寄回,重要資料敬請自行備份。 二、應徵方式 凡符合以上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止,請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管理領域】專任教師,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郵寄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聯絡人及電話:(02)6639-6688分機62049林欣樺小姐 三、徵選方式:1.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參與面試) 2.面試(通過者另行通知參與教學演示及研究發表) 3.教學演示及研究發表 **徵選結果通知採書面郵寄為主,系網公告為輔;敬請各位應試者在填寫通訊地址時務必留下常用且正確聯絡地址及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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