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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甄選公告 大學部/電腦輔助平面設計(二)

 

系所

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職位

講師級(含)以上

名額

1名

學歷及資格

一、具國內外大學碩士學位(含)以上及具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

二、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應聘科目

大學部電腦輔助平面設計(二)

應徵手續

日 期

一、應徵手續:

(一)填寫本系兼任教師申請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二)檢附應聘科目授課計畫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學經歷證書影本、教學經驗證明文件、教師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

(三)以上文件請掛號郵寄『臺北市106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林欣樺小姐收』。
*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兼任教師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應徵者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註明並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

四、待遇:約聘內容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為依據,待遇依政府及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五、起聘日期:依規定辦理。

網址

https://ccim.ntue.edu.tw/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兼任教師申請表(可另於表單檔案區下載word檔)

1.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

出生

電話

年  月  日

公:              宅:

身分證字號

E-mail:

手機:

住址

2.申請職稱

【  】講師      【  】助理教授   【  】副教授    【  】教授

3.學歷

學校

科系(所)

學位

修業起迄年月   

         

      

4.學位論文

論文題目

指導教授

出版者

出版時間

5.主要經歷

服務單位

職稱

起迄年月

講授課程

6.教師證書字號

講師:           助理教授:           副教授:       教授:

7.應聘科目:大學部二年級電腦輔助平面設計(二)

8. 「應聘科目」授課計畫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請另附)

※本校所有專兼任授課教師均需於開學前上網輸入教學計畫。

一、申請者請附:檢附應聘科目授課計畫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學經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及其它有利審查資料各1份

二、資料請掛號寄:臺北市106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林欣樺助教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兼任教師

*申請者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

申請人簽章: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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